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及配套區規劃(修編)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第一次)
我單位已將“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及配套區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委托四川清元環??萍奸_發有限公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35號),現將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及配套區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規劃區概要
規劃區名稱: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
規劃區位置:瀘州市江陽區
評價性質:規劃環評
規劃概況:修編后園區范圍包括融豪翡翠城及城南新區建成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建成、擴展區域 ,規劃范圍面積有原來5.82平方公里擴大到15.87平方公里。
(二)規劃實施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管理委員會
聯系人:鄧偉
聯系電話:18383085522
(三)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四川清元環??萍奸_發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廣元市利州區翠屏路43號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13541245846
電子郵件690166728@qq.com
(四)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工作程序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評價的主要工作程序為:評價單位委托-文件資料收集、研究-環境現狀調查-規劃內容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編寫規劃環評報告-環境主管部門審查
2、主要工作內容
在區域自然環境資源現狀調查和環境質量評價的基礎上,對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進行環境影響分析、評價,分析規劃區發展已經產生的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后續開發建設活動對規劃區內、外可能產生的影響,識別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存在的環境制約因素并提出對策和措施,進而對擬實施的規劃提出合理的規劃方案及環境保護措施;
3)根據區域的自然、社會和環境因素,分析水資源、土地資源、能源、環境容量等因子對后續規劃發展的支撐條件與限制性因素,以確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對開發活動強度和規模的可接受能力;
4)根據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劃后續發展目標和方案,分析確定規劃區進一步開發建設可能帶來的主要環境影響,以及可能的資源與環境制約因素;
5)根據規劃區大氣污染源特征分析,分析規劃區建設活動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確定影響周邊環境的主要因素;
6)以長江水資源和水環境容量支撐條件和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周邊功能區劃為基礎,結合原規劃確定的規劃區排水方案,并據此進行后續開發對長江水環境的影響分析;
7)分析規劃區開發建設已經產生的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規劃修編實施后對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內、外可能產生的影響,并與原規劃環評的預測結論進行比較,分析并制定區域開發活動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8)根據規劃區相關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分析后續開發可能產生的環境風險類型,識別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源,并進行環境風險影響預測,確定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和人群,特別注意規劃區建設以來現存的環境風險事故類型、影響區域的關系;
9)從環境角度論證規劃區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能源、水資源利用、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規模、工藝、布局的合理性;從社會、經濟、環境角度分析規劃實施的可行性;
10)采取在大眾媒體發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信息和發放調查表的形式征詢公眾對規劃區后續開發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聯系電話;
2)您是否知道/了解瀘州國家高新區江南科技產業園;
3)您認為是否有必要開展本次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
4)您對規劃區目前的建設持何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5)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目前規劃區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6)您對該規劃區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7)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規劃區今后發展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發送郵件的方式;
2)直接撥打電話的方式。
(七)公示時間
本次公示時間為自公示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